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人员听课制度
日期:2019-05-15 11:00:00  发布人:科研与教学督导处  浏览量:857

教学工作是我院的中心工作之一,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形式。为了切实了解和掌握教学的实际情况,及时主动地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同时对教师个人的教学质量做出客观评价,现针对学院教学督导人员的实际组成,特做如下规定。

. 听课人员

学院教学督导室和系(部)教学督导小组全体人员。

. 听课对象

听课对象为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课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其中重点是:新调入(聘用)的教师、教学有特色的教师和跨专业讲授新课的教师等。

三.听课范围和方式

在全院为全日制学生开设的所有课程范围内随机听课。学院教学督导室会同各系教学督导小组,分学期制定听课计划安排表(见附件1),按月度执行。

四.听课次数

学院教学督导室人员中,主管副院长每月听课次数不少于1次,专职督导员每月听课不少于8次,兼职督导员每月听课不少于2次。

各系教学督导小组中,系主任每月听课不少于2次,企业专家每月听课不少于2次,其他人员每月听课不少于3次。

五.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应尊重教师,听课不得迟到早退,每次听课至少一学时,非特殊情况下不得中途退出。

2)听课时必须携带我院听课意见薄,认真做好课堂听课记录,着重观察和了解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思想、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效果,并抽查相关教学文件资料,包括教案、授课计划、教材和课件等。

3)听完课后,要与教师和学生交流意见。每听完一次课,要认真填写听课评价表,对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给出客观的评价。

4)自开学起每4周为时间单位,所有听课人员如实填报听课月报表(见附件2),及时交学院教学督导室汇总。

 

附件1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计划安排表.docx


附件2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听课月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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