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日期:2019-05-15 10:53:56  发布人:科研与教学督导处  浏览量:837

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下,为了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有效开展教学督导工作,重视教学过程监控,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并为学院教学改革创新提供咨询和建议,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教学督导管理机构

(一)教学督导工作实行院、系(部)两级教学督导制。学院设立院级教学督导室,负责全院的教学督导工作;各系(部)成立教学督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教学督导工作;学院督导室在业务上指导各系(部)督导小组工作。

(二)院级教学督导室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人员由思想品德好、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熟悉高职教学规律、治学严谨的专兼职督导人员组成;各系(部)教学督导小组,人员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务员、有较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以及企业专家组成。

第二条  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一)院级教学督导室工作职责

学院教学督导室协助学院领导,从宏观层面对学院的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调研分析、检查评议,集思广益,充分发挥对教学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1.负责完善教学督导制度,制订教学督导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对日常教学场所巡查值班,如实填写教学值班记录本。

3.负责开展课堂教与学的具体情况检查,如实填写院教学督导课堂检查情况表。

4.负责对全院系(部)、教研室、教师的教学文件、教研活动、教师教学资料等抽查工作。

5.负责院督导室成员按听课制度规定完成随堂听课任务,重点帮助青年及新课教师提高授课水平。

6.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整治月”专项督查、毕业设计专项督查等。

7.负责对教学建设与教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系(部)教学督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教学督导小组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按学院教学(质量)检查制度规定,对本系(部)、教研室、教学文件、教研活动、教师教学资料的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

3.组织教学督导小组成员按听课制度规定完成随堂听课任务,重点帮助青年及新课教师提高授课水平。

    4.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开展评教评学活动,及时掌握教师、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做好会议活动记录与存档。

5.负责按教学组织管理部门要求,对本系毕业设计过程材料与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范的应通知及时整改到位。

6.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巡查,巡查顶岗实习点的实习计划落实情况,与实习单位协商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顶岗实习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条  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

1.制度和计划制定 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制度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教学督导相关制度;制订全院教学督导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日常教学值班 组织各系(部)主任每天对所有教学场地进行值班。主要巡查教师与学生到课情况,教学场地和设施安全情况,及时处理教学运行和教学巡查中存在的问题,如实填写教学检查记录本,下班前移交下一位值班人员,院督导专干查看、跟踪记录表。

3.课堂教学检查  院教学督导室负责每周对课堂教学进行随机检查。主要检查课堂秩序与管理、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课堂考勤情况(由后台导出)等问题;如实填写院督导室课堂教学检查情况表(见附表1)。

4.教学文件检查  组织院督导成员对系(部)教学常规材料检查,于期初、期中、期末进行。主要检查系(部)、教研室教学文件、教学资料、教研活动等情况与归档;教师授课计划、教案、教学日志、听课记录、教学进度表、课堂教学考勤、学生作业的布置与批改、试卷分析表以及成绩评定等;如实填写院督导室教学资料检查情况表(见附表2)。

5.组织随堂听课  院督导室成员应按听课制度规定完成随堂听课任务,重点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授课质量;听课人员按要求就被听课教师的教学资料、实训准备、授课质量和教学效果等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结果。

6.专项工作督查 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整治月”专项督查,主要是课堂教学督查、教学资料督查、个别访谈、教学座谈与督导工作通报会、教学督导评教等;负责组织进行毕业设计专项督查,主要检查组织实施部门开展毕业设计相关文件与通知、实施材料,学生成果与过程材料等(见附表3)。

7.教学调研与指导 根据教学组织部门需求,对教学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了解情况,提供解决思路;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进行指导,对教学团队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资源和教学空间建设等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教学督导通报  院教学督导完成督导任务后,应与被督导部门或教师及时交流督导信息,发布督导工作通报,及时总结督查情况,对优秀部门及个人提出表扬,指出存在的普遍性或倾向性的问题,共同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四条 系(部)教学督导小组工作实施

1.各系(部)教学督导小组依据工作职责,结合本系(部)教学实际,参照院教学督导实施内容,制订本系(部)相应的督导实施方案。

2.对本系(部)的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督促、考评,阶段性的督导工作需在院教学督导室督查前完成。

3.各系(部)教学督导小组向院教学督导室反映当前教学动态,推荐典型,宣传鼓励。

第五条  教学督导评教标准与结果运用

1. 教学督导评教标准

评教内容

分值

考核点

考核对象

1.师德师风

50

对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政策的言论;不服从工作安排、干扰教学工作;侵犯学生权益、严重影响教师形象;泄露试题、擅改学生成绩;因学术失范、不良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等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扣50分。

教师、教学管理人员

2.课堂教学检查与值班

15

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上课与教学无关使用通信工具、课堂教学管理缺失、漏报和错报学生成绩等教学差错,每次扣5分;无故缺课、私自调代课、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大型教学设备损坏等教学事故,每次扣15分。

教师

3.教学资料抽查

10

授课计划、教案、教学日志、听课记录、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成果、各专业毕业设计标准、毕业设计审阅、答辩记录表、审定表等资料不全,每次扣2分;教学进度表过快或过慢、学生作业的布置与批改以及试卷分析等不认真、毕业设计指导不到位、评语过于简单和雷同、成绩评定出现较大偏差,出现有理投诉,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教师

4.督导随机听课

10

教学资料不全、实训准备未做好,每次扣5分;授课质量差、教学效果不好,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教师

5.教学专项工作督查 

15

毕业设计督查:组织与实施部门本届毕业设计相关文件与通知、制度与办法、实施材料,学生成果与过程材料。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教学整治月”督查:按照评教内容1-4项执行考核。

教师、教学管理人员

总分

100

 

 

注:相关文件有《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管理办法》等。

2. 教学督导评教结果运用

教学督导评教结果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按比例计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为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提供重要的参考数据。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表1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室课堂教学检查情况表.docx

附表2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室教学资料检查情况表.docx

附表3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室毕业设计检查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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