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院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5-04 11:53:51  发布人:hnyd  浏览量:1026

各部门:

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加快教育教学改革,及时总结与推广教学成果,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团队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根据《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修订)》(湘学院〔2017〕142 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我院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具有原创性、实用性、示范性,并经过至少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优秀教学成果。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改革方案、经验总结报告、研究报告、教材、教学课件(软件)、论文、著作、教学质量管理体系规章制度等;可以是国家、省(部)、市或学院正式立项并结题课题的研究成果,也可以是学院特别是基层系部和教研室、一线教师多年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过程中已取得较大影响的实践成果。成果完成时间范围为2013年至今。

二、奖项设置

本次院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 4 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不超过 3 项,二等奖不超过5 项,三等奖不超过 7 项,不满足评选条件时,相关奖项可空缺。其条件: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为院内首创,处于省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的教学成果。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处于院内领先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

步伐,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和显著的实践效果,创造性地解决了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实践的指导性强,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处于院内先进水平,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和明显

的实践效果,较好地解决了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创新特性,对实践具有指导性,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三等奖教学成果应处于院内先进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措施落实,可操作性强,效果明显,促进了教育教学工作的进步和质量的提高。

三、成果内容

部门推荐的成果应针对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主要内容范围涉及:

1.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提升学生实践能力,转变教育教学模式与方式、推进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健全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在对接产业、服务产业、提升产业、引领产业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4.在职业培训教学领域,加强培训项目开发、培训课程体系建设、项目教材编写、培训师队伍建设、培训教学方法方式创新、综合管理与服务

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四、申报要求

1.本次院级教学成果由各部门择优推荐,可跨部门、跨专业申报。

2.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所有申报院级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此次申报的教学成果奖

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底。

4.本次评审工作采取限额申报的办法,请系(部)、处室严格按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相关规定及限额指标(见附件1、4)推荐。

五、评选原则

本次院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有利于推进学院人才培养和培训教育发展,坚持质量第一、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的导向,坚持评选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评选工作具体按《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修订)》(湘学院〔2017〕142 号)文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并对获奖项目与等级予以公示。

六、提交材料

1.《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按填报说明进行,一式1份,电子文档1份)。

2.《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电子文档1份)。

3.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1套,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相关支撑材料原件。

4.申报材料应真实,各部门要进行把关。

请各部门于6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分袋报送科研与督导处,电子材料发送至:34150141@qq.com,逾期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请和科研与督导处联系。

联系人:陈策  联系电话:15308402658 

科研与督导处 教务处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18、05、03

附件1: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指标分配表

附件2: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3: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4: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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